为加强校友会的档案管理,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更好地为校友会的各项工作服务,结合校友会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校友会设专人负责管理档案(光盘、录影带、图片、文字资料),并按类归档、装订和提交校档案馆。
二、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
三、校友会各部门在借阅档案时,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,并及时归还,最长借阅时间不得超过7天,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、清点,并在登记簿上注销。
四、借阅档案的校友,不得泄密、涂改、折散、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,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,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五、凡借阅的档案、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,如工作需要,应按校友会有关保密规定办理。
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友会
2019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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